善嘉读法
善言嘉见丨宜宾分所主任姚德华律师刑事辩护案例成功入选人民法院出版社《年度案例50佳(律师实务系列)》
人民法院出版社2024年出版发行了《年度案例50佳(律师实务系列)》,善嘉(宜宾)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德华律师承办案例“毕某某诈骗案——发行、销售虚拟货币是否构成诈骗罪的认定”成功入选“50佳案例”。
一、基本案情:
涉案人员杨某、刘某某、毕某某等十余人,通过区块链技术在境外互联网公链上发布了名为TTM的虚拟货币,为给TTM币引流,又研发了名为“怪兽云算力”的App,在该App内以名为“TT流通”的代币进行流通、消费、积分等,并引导代理商购买其研发的TTM虚拟货币矿机,再向社会投资人进行销售。因TTM虚拟货币贬值,本案案发。
二、辩护点睛:
本案系一起涉及虚拟货币发行的新型涉刑案件,同时也是宜宾市公安机关办理的第一起涉及区块链技术、虚拟货币发行的跨区域刑事案件。姚德华律师在办理此案时,快速了解信息技术产物和相关概念,并以全局性和宏观性的思维和视野,找到辩护突破点。经过姚德华律师与检察机关反复交换意见,最终,辩护意见得到采纳,由公安机关撤回案件,涉案人员均未移送起诉。本案从办案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到最终解除强制措施,并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历时整整26个月。
三、专家点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陈伟教授指出:本案的辩护思路较为清晰,围绕诈骗罪本身的成立和涉案人员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两个方面展开辩护。在对诈骗罪是否成立的问题上,辩护人围绕诈骗罪的成立要件和认定要点,依次证明被害人没有明确产生认识错误、未在错误认识之下处分财产、并未实际产生财产上的损失这些关键事实。同时,说明了被告人既无牟利动机又无非法占有之目的。最后,通过对比其他涉案人员在本案中的地位,证明毕某某在本案中处于帮助地位。基于上述辩护思路,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尤其值得肯定的是,辩护人将技术性较强的案件事实转化为契合犯罪构成要件的通行话语,进一步提升了辩护的说服力,为新型犯罪的刑事辩护提供了思路。